“居安思危”一直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安全和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而许多风险萌芽在基层、发生在基层,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和地点也在基层。因此,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以系统思维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平战结合能力。应急状态下基层治理与常态化下的基层治理既有机统一又各自具有特殊性。一方面,基层应急治理能力与常态化下的治理能力密切相关,而应急状态下基层治理的成效好不好、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也是对常态化治理能力与水平的检验和反映。常态化下基层的组织能力、民主协商能力、社会协同能力、公众参与能力、依法治理能力、新技术应用能力等无疑对于提升应急能力至关重要。应急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多变、环节众多,要做到统筹谋划、平战结合、平战转换。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意识到,风险状态下对基层治理能力的要求有其特殊性、专业性和规范性,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风险类型不同、风险源头不同、防范处置要求不同,需要有序、科学、规范、灵活应对。这就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治理体系,完善基层应急治理能力,做好条块衔接、基层各治理主体衔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以底线思维进一步提升应急状态下群众工作能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人口结构、居住方式等发生了变化,社会流动性加强等因素为应急处置和应对带来了挑战。首先,要坚持守住人民生命安全底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第一位的,必须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底线,稳稳守住、紧紧抓牢。其次,要坚持守住应急情况下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民生,如买菜、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等兜底服务,必须放在基本底线位置上。再次,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前研判心态,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不让自然风险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要以产业社区、居住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健全线上和线下畅通、及时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应急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基层应急治理的全过程。
以辩证思维进一步提升应急状态下社区自治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机。要深入分析,全面权衡,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从眼前的危机、眼前的困难中捕捉和创造机遇。”要进一步赋能基层工作人员,重视提升其应急处突能力,根据应急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动员机制、组织机制等方面的动态调整。要注重调整治理单元,重视“最后100米”应急服务范围,尤其重视楼门院治理单元,发挥好楼门院长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楼门院长年龄一般偏大,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应急状态下可能难以应对复杂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应急楼门院长队伍,鼓励青年党员积极参加,并纳入常态化治理体系。注重发挥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作用,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群众文化委员会、民生保障委员会、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作用,研判风险源,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乡镇。大力培育孵化应急类、公益慈善类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将居民再组织,促进邻里互动互助,营造良好的互助社区氛围。要从制度上强化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培训,确保应急情况下社区能组织一批规范、专业的志愿服务人员。
以整体思维进一步提升应急状态下党建引领基层共治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情况下协同治理,要坚持整体观念,着眼全局、综合统筹理解社会风险,探究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协同治理,形成合力,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避免碎片化治理。强化上下协同、市区职能部门协同,通过制度化、专班制等方式,提高应急治理效能。强化发挥街乡镇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区域化大党建、党建协调委员会织密辖区应急保障组织网,将辖区服务企业纳入应急体系中,在15分钟生活圈内发挥应急保障作用。强化应急状态下社区党组织作用,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将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等治理主体纳入治理体系,厘清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促进应急情况下的社会协同,加大力度促进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资本、高校科研院所等组织参与应急治理。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树立大数据思维,用科技手段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挖掘,研究内在规律和特点,用数据决策、管理、解决应急情况下的各类问题,提升事前预判精准化、事中决策科学化和处置高效化、事后治理系统化水平。
以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应急状态下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改革越是进入攻坚阶段,涉及的风险矛盾越是突出尖锐,就越需要法律制度规范作为准绳。因此,要加快修订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系统梳理和修订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修订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标准。加快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让基层治理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思维,形成善于运用法律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氛围。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基层工作者要知法懂法,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敢于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善于科学运用法律知识处理解决应急情况下相关事项。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居民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完善居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推广一社区一律师等基层实践做法。
(作者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