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教育督导法:提升教育督导效能的新路径

  • 2026-05-28 10:44:52
  • 来源:《教育》杂志社
  • 作者:陈国胜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为一线督学,依托督学工作室团队力量,深耕于最前沿的中小学教育督导,致力于“结果权威”的深度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思考、总结、提炼,初步构建出“关键教育督导法”,以期为督学更好、更专业地履职提供参考。 

一、当前现状与挑战

督学作为督导任务与行动的最终落实者和执行者,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全国范围内督学队伍的建设状况来看,督学在培养和培训方面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仍然欠佳,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在 16 个省份进行了一项调查 ,调查对象为2000余名督学。结果表 明,有约40.9% 的督学每年的培训时长未达到最低40学时的标准,培训内容通常包括政策法规和督导执行,但希望能够纳入调查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知识,培训方式主要是集中授课或自学,建议增加实践考察的环节。

对现有督学水平的研究表明,他们的履职能力仍有不足,且督导结果的质量不高。有些督学在政治立场上不够坚定,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和掌握能力有限,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以及责任感方面不足以适应当前的教育督导任务。依据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最新的教育政策,有必要对教育督导和评估的内容与标准进行优化和完善。督导的职责在于更高效地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同时提供指导以助力改进。此外,其示范效应也需要进一步增强。 

总体来看,在针对督学督导的方法方面,现有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的实践范式,亟须一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操作性的方法论体系。 

二、关键目标:构建“关键教育督导法”

针对当前教育督导的现状与挑战,要构建“关键教育督导法”,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中心,依据国家教育督导和教育教学基本规范,通过十二个关键步骤,把握教育督导最本质、最核心的规律,精准提炼出“督”与“导”的关键信息,让督学在督导时更专业、更科学、更权威。 

三、理论依据:二八定律与关键概念

“关键教育督导法”理论依据主要是“二八定律”:在任何一组数据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 80%的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因此又称二八法则。关键指对事物重要的部分,在一段时间内,对事物起决定性作用。掌握了“关键”,就是掌握了最重要、最核心的信息,就是掌握了“二八定律”,即把握了成功的方向。 

我国的“教育督导”可定义为: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而进行的各级各类督查、检查、指导工作。 

“关键”理念与教育督导工作高度契合:根据“二八定律”“关键”的定义、“教育督导”的含义,在落实教育督导的要求和任务时,要抓住最重要的、最关键的20%,不被表象所迷惑,不被细枝末节所误导,洞察被督导对象的真实情况,才能真正、精准贯彻落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目标,并给出最关键、最有效的改进方法和建议。 

四、核心概念与关键原则

(一)核心概念

“关键教育督导法”的核心概念是:督学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中心,依据相关的教育督导和教育教学标准,通过树立“关键”的观念、做好“关键”的准备、抓住“关键”的内容、形成“关键”的线路、领悟“关键”的方法、进行“关键”的提炼、采取“关键”的形式、落实“关键”的学习、守住“关键”的底线、凝练“关键”的成果、推进“关键”的应用、确立“关键”的思想等十二个步骤与环节,抓住最重要、最根本的内容与规律,提炼出“督”与“导”的关键信息,从而进行科学、精准、高效的教育督导。

(二)关键原则

1.发展性原则:以学生健康成长为中心,以被督导对象高质量发展为方向,抓住关键信息,运用相关技术,遵循规范流程,指出存在的问题,给出专业的建议,指明提升的路径,真正促进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 

2.科学性原则:依据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按照相关量表、文件的规定,把握关键的标准与要求,有理有据地实施督查检查、进行反馈总结,实现教育督导的科学性。 

3.敏锐性原则:作为“关键”的督学,应当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形成眼光独到、分析深入、归因精准、建议合理、措施有效等一系列督导素养,真正实现能看到关键点,实现精准督导、智慧督导。 

4.系统性原则:“关键教育督导法”是成体系、成系列的,为教育督导提供系统方法,既具有理论性,又有操作性。因此,督学应当系统地实践相关策略,才能更好地实现精准、权威督导。 

五、关键特征与关键体系

(一)关键特征

“关键教育督导法”的关键特征是:抓住关键点、找准关键字、突出关键词、形成关键句、构筑关键段、写出关键文、升华关键观。由点而起,以字为心,以词为据,拓展成关键句、关键段,最后形成关键文。其中,“关键观”就是指“关键思想”,这是出发点,也是归宿点,更是需要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归到理论的升华。 

(二)关键体系

1.树立“关键”的观念

关键的理念: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谨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加强自身学习和素质修养。关键的立场: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督导,公正督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开展督导。关键的方向:明确督导内容和督学的职责,“督”是前提,“导”更具价值,也是更能体现督学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指标。 

2.做好“关键”的准备

(1)掌握督导政策的“关键”信息:全面了解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法律法规、条例、文件、量表等官方要求以及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要求。 

(2)把握教育督导的“关键”标准:《中小学校督学工作守则》明确“科学规范:遵循规律坚持标准,讲究程序严格操作。”作为督学,要全面掌握法规,要深刻理解教育,确保督导有依据、有标准。 

(3)研究教育督导的“关键”指标:要对有关单位给我们下发的检查表,要对每条核查清楚法规文件依据、督查操作要点。 

(4)研制教育督导的“关键”量表:科学的、标准的量表是督查实际情况的前提,是规范督导行为的依据,是树立权威的依据,是压实问责的关键,因此,量表必须有理有据、规范权威,必须统筹全面、及时更新,必须以人为本、操作性强。系统收集、整理、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教育方面的政策文件,用“最全、最新、最近、最好”的“四最”原则,是制订好科学量表的前提。“最全”是指全面掌握国家、省、市、区各个层面正式颁布的相关文件;“最新”是指及时了解最新的文件,避免引用旧的甚至是废除的文件;“最近”是指将最接近基层的文件放在最前面参考,依次为区、市、省、国家的;“最好”是指在全面梳理文件的基础上,选择最合适、最能体现本次量表指标的文件,作为核心的依据。 

(5)做好督导前的“关键”工作: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的要求,做好统筹,完成督导前“关键”工作。 

3.抓住“关键”的内容

“关键”的内容,往往是得到大家共同认可的,特别是被督导单位所承认的,只要引用这些“关键信息”,督学无论是在督查沟通时,还是在反馈评价时,都能做到权威科学。 

督导应围绕评价指标、办学理念、办学宗旨,抓住一训三风、办学特色、学校成果、亮点工作、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学校历史、热点问题及关键“岗位人员”,在督导前对所要督导的单位、内容提前研判、规划,有重点地提前收集资料,预先作出规划。 

4.形成“关键”的线路

设计一张督导线路图,根据掌握督导的政策“关键”信息、把握教育督导“关键”标准、理解教育督导“关键”指标以及在梳理“关键”内容基础上,并根据任务和要求、学校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一次“预演”,能够使督导更加有目的、有针对性、有效率,实现未雨绸缪,达到心中有数。 

5.领悟“关键”的方法

运用“现场查看、校园巡视、听取汇报、听课评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采用“五三检查法”(三看、三听、三问、三查、三辨),努力实现“同量表同督导同结果”的目标。 

(1)三看:看全(全面把握指标落实)、看细(核对重点事物)、看准(精准判断核心结论)。 

(2)三听:听清(专心聆听建立信任)、听懂(结合指标深度思考)、听辨(边听边思辨,发现待求证问题)。 

(3)三问:多问(不明之处追问)、会问(用关键词提炼法、事例引导法抓本质)、追问(对存疑问题“打破砂锅问到底”)。 

(4)三查:查明(对照量表验证佐证内容)、查严(严格执行标准,不依赖口头解释)、查实(核实疑问材料)。 

(5)三辨:辨真假(实践验证材料真实性)、辨是非(判断做法是否符合指标)、辨对错(定性判断并提出建议)。 

6.进行“关键”的提炼

具备指标描述与反馈能力,对学校的各项指标心中有数,组织成一系列文字,清晰地向学校进行反馈;具备坦诚沟通能力,勇于担当,敢查实情、敢讲真话,充满智慧与技巧地与学校协商;具备典型经验的提炼能力,“督”与“导”并重,从“抓住重点词语、坚持实事求是、紧扣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名称、大胆尝试创新、多层思考、深度提炼、精准概括、简洁表达、牢记精准表达”等十个方面寻找“灵感”,快速抓住“关键点”,形成自己独有的观点,为学校发展提供参考。 

7.采取“关键”的形式

可以“独立完成”推文的整理、撰写,展示督学扎实的基本功;可以“合作完成”推文,与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收集资料、论证观点;可以“一起完成”推文,让每位督学都写上一段评价,展现督学专业能力与履职成效。 

8.落实“关键”的学习

从向经验学习、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向校长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研讨中学习、在反思中学习等七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自己的督导能力。要始终秉持谦逊态度,学无止境,低调做人,认真做事,虚心学习,才能真正成为掌握“关键”、享受“喜悦”的好督学。 

9.守住“关键”的底线

督学虽然是小角色,但也是依法履职,带着行政监管的任务,难免会冲击学校某些方面的利益。面对利益相关方的不当诉求时,督学必须坚守“关键”的底线,只有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才能做到品行端正、不谋私利,真正成为教育守护者。 

10.凝练“关键”的成果

督学在履职中,也要有成果意识。在辛勤的督导过程中,用心思考,精心积累,既是对工作的一种更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对督导的研究与热爱。抓住“关键”的成果,如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出版成果集或著作、构建课程等,凝练个人督导品牌,需要督学有目的、有步骤、有恒心、有能力去构建。 

11.推进“关键”的应用

不论是学校好的做法、先进经验,还是督学新方法、新举措,在实践中推广应用、检验完善,才能让更多的学校受惠,或者判断是否适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督学只有推进“关键”的应用,明确“实践—理论—实践”的线路,才有可能真正造福学校。 

12.确立“关键”的思想

形成自己的督导思想,如“合作共赢,携手共进”理念,构建出“教育督导标准化模式”,打造“关键教育督导法”等,提升自己对教育督导的理解深度、见解厚度、分析精度、概括力度。 

六、实践反思

在现实应用中,“关键教育督导法”为督学提供了一种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然而,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其实效性与督学的个人勤奋程度、思维深度、实践力度密切相关。因此,督学需要持续提升专业技能与实践经验,灵活运用关键的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履行督导任务。 

新时代教育督导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已成必然趋势,“关键教育督导法”也需在实践中持续迭代完善。督学应主动拥抱教育改革新要求,不断更新政策认知、提升数字督导工具运用能力,将十二项关键环节内化为本能动作,让督导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抓关键又顾全局。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与“灯塔”的双重作用,以高质量督导护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者:陈国胜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红岭小学

来源:本文摘自《教育》2026年第14期